OMO (Offline Merge Online / Online Merge Offline)強調的是品牌線上與線下的融合,包括資源、資訊流、會員、商品、通路…,將線上的資訊流整合,搭配線下客戶體驗與服務獲得完美融合,讓顧客與使用者獲得最好、最合適的購物體驗。
利潤中心制是讓各個事業單位(BU)有獨立的權與責,品牌提供每個事業單位最大的資源與操作空間,讓各 BU 都能創造最好的營收與獲利。
但如果一個品牌發展電商事業,設定了利潤中心制的內部權責分配,又期待(規範)線上與線下兩個事業單位可在 OMO 的推進獲得成效。
在我看來,這有不小衝突。利潤中心制,那線上與線下兩個部門可以各自自行採購需要的商品、定義在各自所屬通路銷售的案型與活動價格,彼此追求最大營收與利潤的目標;OMO 強調完整、一制性資訊溝通,以及線上與線下相互互補,運用一體的會員制度、權益優惠,搭配線上與線下互補的銷售方式、流程,甚至不同的商品組合與專屬品項,刺激更多顧客在線上與線下跨通路交易的可能,創造購物頻率與金額更大化的銷售機會。
對於已經有規模的傳統零售品牌,線下店的營運是最主要的獲利來源,也代表是企業內最大資源的佔有者。面對新成立的電商部門,很容易會有:「電商是來分一杯羹」,甚至「電商是來搶生意」的聲音。一但實施利潤中心制(嚴格定義可以當作兩個獨立團隊),既有的資源與供應鏈管理,包括 PM、採購、行銷,甚至倉儲團隊,勢必延續既有最大營收量體的利潤中心(線下)為主,線上部門就算建構自有的 PM、採購、行銷等團隊,其資源(權)與限制(責)的可操作空間與線下部門相比一定是天差地別。
老闆、或是可規劃資源分配的營運主管,面對這種「競爭」,很容易掉入「公平」的論述,卻忽略了「平衡」的重要性。
前些時候網路看到一張圖,完美的演繹了一昧的「公平」,其實是不「正義」。
零售品牌推動電商的發展,目的自然是提升品牌整體營收與獲利。如何以線下的營收基礎,包括完整的供應鏈管理作為中台(商品中心、會員中心、營運中心、行銷中心…)作為「新」電商營運部門的資源與助力,讓線上銷售可以獲得完整的支持,運用線上行銷工具與社群經營,為品牌帶來更廣的市場曝光、更深的社群互動,為品牌累積更多的聲量與銷售機會,當然也可以將這個助力延伸到線下門市。
當品牌開始評估 OMO 與利潤中心等各種議題時,團隊溝通與流程管理是最大的挑戰,但最大的迷失卻可能是品牌過去數十年的成功經驗。無論哪種策略,核心應該是將資源最大化,讓每個「銷售前端」都獲得最好的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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