熊老闆的網路視界 x Ecomm Manager 電商經理

競爭與合作

競爭對手究竟是誰?

品牌商彼此可能是競爭對手,賣相同產品線的通路商也可能是競爭對手,甚至早餐店跟 7-11 也是競爭對手,電影院跟 KTV …。

但競爭對手可能是合作夥伴?微軟擁有 Apple 的股份,這是競爭?還是合作?

說來也複雜,我自己的角色是品牌商,代理商,也是通路商。碰觸了整個供應鏈,角色其實更尷尬。開門市當通路商會影響零售客戶?當品牌商會影響代理商的身份?甚至門市引進特定品牌商品,讓代理品牌原廠跳腳?

研究競爭對手這個議題,或許應該從「目標對象」,或者說「進行商業行為的對象」來觀察、評斷究竟可以是合作夥伴,或者是勢不兩立的競爭對手。

商品最終買家是消費者。通路、平台,甚至團購業者…,不過是手段跟方法,自我定位,以及對消費市場的態度才是最重要的。

從我自己開始運作門市,以及接下來新的電子商務網站/平台(平台的形容有點不自量力,但未來能不能吸引或是爭取到更多合作廠商,將是平台與否的關鍵),我始終抱持著:我們自己做好商品的描述與說明,讓消費者自己決定他要購買的品牌與產品。從這個角度出發,我認為包括我自己代理的品牌,以及其他代理商,或是在特定領域相競爭的品牌,我都當做是提供消費市場的選擇,這樣的合作並有利而無害。儘管在門市、平台上,每個月我們都會去檢視各個品牌、款式的銷售數字,但這是良性的競爭,因為「經營的機會」是公平的。

Targus、Booq、Incase、OGIO、TUCANO、Samsonite、STM、Promax…這些都是電腦包相關品牌,有部分我有合作,但市面上更多品牌則無,這是競爭?我還是不這麼想,如果隔壁臨櫃也是賣電腦包的,不同的品牌與風格,或者不同的市場屬性,不又是另一種集市?

誰是你的競爭對手?如果可以合作整併資源,彼此就會發展成更強大的團隊與影嚮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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この記事を書いた人

咬一口蘋果,做個快樂的熊老闆。

業餘部落客、業餘攝影愛好者、業餘文字工作者、業餘創業者...。喜歡零售,沈浸在電子商務與新零售的世界裡。

2000 年以前,在傳統產業工作,以廣告公關業為主,包括公關公司、科技公司與汽車工業。2000 年後進入電子商務、拍賣與搜尋行銷等網路領域。2005 年投身創業,2017 再入職場,挑戰新世代的零售業。

目前擔任:

「首邑電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」創辦人兼執行長
「想不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」董事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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